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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专项“五水共治”课题以环境标准为引领,积极支撑浙江水环境质量改善

2021-01-13

       由浙江大学牵头承担的《太湖流域浙江片“五水共治”长效管理机制创新与水环境治理技术集成推广应用》课题,针对目前浙江省城镇污水治理精细化治污不到位、部分地区末端水系生态补水不足,消劣区污染易反弹、地表水水质断面中突出的氮磷污染现状,课题组承担完成了浙江省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》和湖州市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与管理规范》系列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,全力支撑浙江治水工作,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。

      针对浙江地表水水质断面中突出的氮磷污染问题,提出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氮等四项主要水污染物指标管控建议,经生态环境厅采纳,形成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33/2169-2018),该标准已于2018年12月17日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。

      针对浙江省工业园区零直排区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缺失的现状,开展“污水零直排区”规范化建设研究,形成省内首个地级市(湖州)推荐性标准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与管理规范》(DB3305/T 114-2019),该标准已于2019年11月1日由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,并被引入《浙江省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汇编》,在省域推广应用。

      目前,上述两项标准制订出台已经在浙江治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一是浙江省近30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(约1250万吨/日处理量)正在按照DB 33/2169要求进行清洁化提标改造,并力争在2022年前全部完成改造。按照现有提标改造初步测算,全省可减排化学需氧量约4.5万吨、氨氮约1万吨,总氮约0.9万吨,总量约450吨。二是全省11个地市正全面推进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工作,并力争到2022年80%以上的县(市、区)要达到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标准,湖州市DB 3305/T 114标准不仅为其他地市推进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提供重要参考,同时也为后续省级地方标准制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

文章来源:生态环境部专项进展